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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共北京市委 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实施意见

        日期:2018-10-25 10:48 来源:首都之窗 打印页面 关闭页面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指导意见》精神,深入推进质量强国首善之区建设,结合本市实际,制定以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北京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牢牢把握首都城市战略定位,将质量强国战略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以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为中心,以质量第一为价值导向,以满足人民群众需求和增强城市综合实力为根本目的,以企业为质量提升主体,以改革创新为根本途径,大力开展质量提升行动,加强全面质量监管,全面提升质量总体水平,加快构建与城市功能定位相适应的质量供给体系,为推动首都高质量发展、建设国际一流的和谐宜居之都提供有力支撑。

            (二)发展目标

            到2020年,供给质量显着改善,供给体系更有效率,质量强国首善之区建设取得明显成效,质量对首都经济社会发展的贡献进一步增强,更好满足人民群众的美好生活需要。

            ——产品、服务和工程质量显着提高。中高端产品和服务供给更加丰富,涌现更多体现城市魅力、承载民族精神的工程建设精品力作,打造一批北京质量、北京标准、北京服务等标志性品牌。

            ——经济发展质量竞争优势充分彰显。科技创新对高质量发展的引领带动作用进一步增强,高精尖产业进一步壮大,以质量变革为基础的经济发展动能更加强劲。

            ——城乡区域协调发展质量和水平进一步提升。公共服务和便民生活设施更加完备,优质公共服务资源分布更加均衡,城乡区域差距进一步缩小。

            ——质量基础设施效能充分释放。计量、标准、检验检测、认证认可等质量基础设施系统完整、高效运行,技术水平和服务能力进一步增强,在经济发展和城市治理中的支撑作用充分显现。

            二、增加优质产品有效供给

            (三)推进消费品提质升级

            加快实施《北京市消费品标准升级和质量提升规划(2016—2020年)》,开展消费品工业增品种、提品质、创品牌专项行动。支持开发可穿戴设备、智能家居、云终端等信息消费产品,以及高品质、实用型运动设备等体育消费产品。支持发展进口商品直销、保税展示交易、特许经营等模式,保障优质商品供应。利用北京老字号品牌资源,增加特色国货精品供应。实施全国统一的绿色产品标准、认证、标识体系,鼓励绿色产品消费。

            (四)加快装备制造高端化发展

            争取国家级制造业创新中心落地。推进智能制造创新中心建设,加强智能制造核心关键技术攻关,加速重大成果产业化。实施“智造100”工程,打造100个左右数字化车间、智能工厂、京津冀联网智能制造等应用示范项目,培育60个左右智能制造标杆企业。支持智能机器人、高档数控机床、增材制造装备、无人机等高端智能装备研发。提升轨道交通、航空发动机、医疗器械、新材料等领域智能制造水平。积极参与人工智能国际标准制定。

            (五)提升新材料自主创新能力

            加快低维材料、高性能纳米材料、光电子材料、新型超导材料等的原始创新和颠覆性技术突破,形成一批具有全球影响力的创新成果和核心专利。突破石墨烯材料规模化制备共性关键技术,实现标准化、系列化和低成本化。支持利用石墨烯、气凝胶等新材料提升传统材料性能。稳步推进重点新材料首批次应用保险试点工作。

            (六)强化农产品供给质量安全

            创建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市,建设北京农产品绿色优质安全示范区。大力推进农业标准化生产和农产品“三品一标”(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和农产品地理标志)认证,到2020年,“三品一标”农产品认证覆盖率达到75%。深入实施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行动,到2020年,化肥、化学农药施用量实现负增长。鼓励本市企业建立农产品外埠生产基地,提升供京农产品安全水平。

            (七)提升食品药品安全供给能力

            发展优质化、营养化、标准化、特色化的名优老字号食品。引导食品生产经营企业采用先进的质量安全管理规范,到2020年,规模以上食品生产企业均实施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体系(HACCP)、良好生产规范(GMP)等管理制度。加快落实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工作。实施中药领域智能化改造。鼓励企业参与饮片和中成药标准制订。

            (八)打造文化艺术精品

            鼓励创造优秀文化服务产品,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多层次多方面精神文化需求。发挥国家文化产业创新实验区、国家对外文化贸易基地、中国(怀柔)影视产业示范区、北京国家音乐产业基地、北京国家数字出版基地、中国北京出版创意产业园区、国家版权创新基地等重点园区和基地引领辐射作用,打造一批展现中国文化自信和首都文化魅力的文化品牌。加强艺术创作引导,支持创作具有历史和现实意义、展现优秀传统文化和京味文化的优秀剧目、图书影视作品、动漫游戏作品及网络视听节目。加强品牌展演平台建设,扶持原创、孵化精品,推出一批高水准舞台艺术作品。完善精品图书评价指标体系,搭建推广服务平台。以综合书城和标志性特色书店为支撑,建立层次分明、布局合理、特色浓郁、多业融合的发行体系。提升北京国际图书节、“书香中国·北京阅读季”、中国“网络文学+”大会、北京国际音乐节、北京国际电影节、中国北京演艺博览会、中国戏曲文化周、北京国际设计周、中国北京国际文化创意产业博览会等活动及中国设计红星奖等奖项的影响力,打造“书香北京”“艺术北京”“动漫北京”等文化品牌。充分利用文博资源,打造精品陈列展览。健全艺术品交易信用体系。完善文化创意产业统计监测方法和指标体系。

            三、推动服务提质增效

            (九)促进生产性服务业专业化发展

            提升银行服务、保险服务的标准化程度和服务质量。鼓励企业参与工程技术服务、设计服务等领域标准制定。建设国家公共检验检测服务平台示范区,打造一批检验检测认证龙头企业。加快商务服务业标准制定,推进质量纠纷案件法律援助标准化建设,逐步完善与国际接轨的展览业标准体系。提高会计、审计、评估、信用、法律、咨询等专业服务国际化水平。完善知识产权公共信息服务平台建设,推动知识产权大数据信息资源应用,促进知识产权服务业聚集化、高端化发展。完善物流基地、物流中心(物流园区)、末端配送网点三级网络体系,提高物流服务保障水平。优化人力资源管理咨询、人力资源外包、人才素质测评、高级人才寻访等服务业态,构建与首都发展相适应的人力资源服务体系。

            (十)提升生活性服务业品质

            推广实施优质服务承诺标识和管理制度,培育知名服务品牌,鼓励经营主体参与放心消费创建活动。推进“一刻钟社区服务圈”规范化建设,到2020年基本实现城市社区全覆盖。鼓励电子商务与社区商业融合协同发展,实现在线交易、线下配送等精准化服务。完善居家养老、社区养老、机构养老的服务标准。积极打造“阳光餐饮”工程示范街区,到2020年实现“阳光餐饮”基本覆盖全市各类餐饮服务单位。发挥全国旅游服务质量标杆单位示范引领作用,提升行业服务质量。充分利用科技等手段,高效解决旅游纠纷,有效遏制涉旅违法违规行为,切实维护旅游者合法权益。

            (十一)提高公共服务质量

            深入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完善全市政务服务“一张网”建设,实现全市“一网通办”。持续推动政务服务标准化和规范化,完善首问负责、一次告知、领办代办、绿色通道、预约服务等服务方式,优化服务流程,简化办事环节,提高行政效能。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进一步扩大义务教育优质资源覆盖面。完善医疗服务和公共卫生服务质量管理控制体系,明显提升服务质量主要指标。完善公共就业服务相关标准。推进能源资源领域计量器具规范化、标准化、智能化配置。加强博物馆、图书馆、文化馆、遗址公园等公共文化设施服务标准化建设,提高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水平。加快补充薄弱地区公共服务和便民设施,推进优质基本公共服务向农村地区覆盖延伸,促进城乡区域协调发展。

            (十二)加快对外贸易优化升级

            深化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多层次培育发展示范点。实施北京服务贸易竞争力提升工程,重点培育一批外贸综合服务企业。实施以提高口岸通关效率为重点的贸易便利化政策,推动跨境电商规模化发展,促进外贸向优质优价、优进优出转变。加强产业安全与贸易风险预警研究,强化对国外重大技术性贸易措施的研判,指导“走出去”企业有效应对风险。完善进出口商品质量安全风险预警和快速反应监管体系,严守国门质量安全底线。

            四、提升城市规划建设管理水平

            (十三)提高城市规划建设质量

            建立国际一流的和谐宜居之都评价指标体系和城市体检评估机制,开展实时监测、定期评估和动态维护。进一步完善城乡规划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的标准规范体系,加强海绵城市、绿色建筑、装配式建筑等领域的标准研制,完善文物保护工作标准体系。健全工程质量终身责任追究体系,全面推进工程质量行为和工程实体质量控制标准化。推动绿色建筑规模化发展,新建建筑100%落实强制性节能标准,打造北京城市副中心行政办公区、2022年北京冬奥会冬残奥会场馆、北京大兴国际机场等绿色建筑示范项目。加快发展装配式建筑,到2020年实现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面积的比例达到30%以上。

            (十四)促进城市管理精细化

            围绕交通运输、能源运行、市政市容管理、防灾减灾、智慧城市建设、文博管理等,逐步充实完善相关技术标准规范体系。推进节能标准化工作,加快构建信息化、智能化节能低碳管理体系。完善环境治理标准体系,提高环境准入门槛。提升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理能力。有效遏制特种设备重特大事故,切实消除安全隐患,到2020年实现万台特种设备死亡率和事故率接近发达国家水平。

            五、培育创新发展质量竞争优势

            (十五)推动科技创新成果标准化

            完善中关村标准创新公共服务平台,积极争取在京建设国家技术标准创新基地。加强企业特别是创新型企业标准化知识和技能培训,鼓励企业围绕关键核心技术研发和产品推广,加强技术标准创制。支持有条件的企业与机构承担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研制工作。鼓励社会团体、企业基于创新技术、专利,制定优于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团体标准和企业标准,打造中关村团体标准品牌。瞄准科技创新和高精尖产业发展,同步部署技术标准研制工作,推动科技研发、标准研制与产业升级相协同。完善标准化激励政策,支持开展标准化试点示范,推动运用标准化方式组织生产、经营、管理和服务。培育和发展第三方标准化中介服务机构,提升标准化研究能力和专业服务水平。

            (十六)依托科技创新打造优质产品

            支持科技创新型企业应用高技术成果打造高品质产品,将科技创新优势转化为质量竞争优势。鼓励市场主体整合生产组织全过程要素资源,纳入共同的质量管理、标准管理、供应链管理、合作研发管理等,促进协同制造和协同创新。围绕项目的发现、孵化和推广,搭建多种形式的投资互动与对接服务平台,发展网络精准营销和在线支持新型云制造服务,实现创新资源、生产能力和市场需求的智能匹配和高效协同。推动企业承接高等学校、科研院所科技成果,重点在“三城一区”转化落地,并不断提高转化质量和效率。

            六、破除质量提升瓶颈

            (十七)夯实质量基础设施

            完善首都标准化制度体系和工作统筹机制。做好地方标准全流程管理工作,完善标准实施信息反馈和评估机制,及时开展标准复审。推进国家城市能源计量中心(北京)、国家卫星导航定位与授时产业计量测试中心建设。建立、升级一批首都发展急需的社会公用计量标准。整合优质资源,建立中关村检验检测认证技术联盟,打造中关村检验检测认证产业集聚区。加强军民共用质量基础设施建设。推广“互联网+质量服务”,促进质量设备设施、技术资源、信息资源、人才资源向社会共享开放。

            (十八)推进全面质量管理

            大力推广国家和本市质量奖励获奖组织、质量标杆企业的先进质量管理方法,引导企业运用卓越绩效等管理模式。每年选取2个以上行业开展质量问题诊断,制定质量提升方案。加强适应科技创新型企业发展需求的质量管理方法研究,探索形成较为成熟的管理工具和模式,并进行推广。引导企业从源头加强质量控制,提高在线监测、在线控制和产品全生命周期质量追溯能力。开展质量管理体系升级行动,重点推动企业学习应用新版质量管理体系标准。开发建设质量提升在线教育平台,全面提高企业质量管理水平。扩大内外销产品“同线同标同质”实施范围,加快转化先进适用的国际标准。在出入境检验检疫中推广应用先进的合格评定程序。聚焦挥发性有机物、氮氧化物等大气污染物排放较大的餐饮、汽车、热力等行业,推行清洁生产,促进企业节能、降耗、减碳、增效。

            (十九)加强质量品牌建设

            发挥北京老字号等品牌资源优势,坚持传承与创新并重,打造更多“金字招牌”。积极创建知名品牌示范区,开展“中国品牌日”系列宣传活动,提升北京品牌的知名度和美誉度。完善品牌保护体系,加强对名优品牌企业知识产权的保护,支持企业提升知识产权创造、保护、运用能力。

            七、优化质量提升环境

            (二十)创新质量监管方式

            深化“放管服”改革,强化事中事后监管。深化市场综合监管改革,探索建立跨部门、跨领域“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机制,实现市场监管领域全覆盖。做好新形势下加强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促进行政执法与国家监察、刑事司法衔接,加强跨区域执法协作。督促企业切实履行缺陷产品召回等法定义务,依法承担质量损害赔偿责任。健全对网络运营者和网络经营者的双重监管,推行网络经营者身份标识制度,引导和鼓励网络交易平台完善网店信用评价制度。推动食用农产品、食品、药品、主要农业生产资料、特种设备、危险品、出入境物品等领域追溯体系建设。

            (二十一)推进质量全民共治

            创新质量治理模式,构建市场主体自治、行业自律、社会监督、政府监管的质量共治格局。加快推进质量诚信体系建设,完善质量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强北京市企业信用信息网建设,强化监督抽查、行政处罚、资质许可、表彰奖励等方面涉企信息的归集、共享和应用。推进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信息全面公开。畅通质量投诉、举报和消费维权渠道,健全质量投诉处理工作标准及分析机制。支持第三方机构在重点民生行业开展服务质量满意度调查并发布相关信息,选取重点产品进行质量比较试验,引导消费者理性选择。

            (二十二)推动质量发展合作

            建立健全京津冀区域消费品、农产品、食品药品等领域质量安全协同监管机制,防范质量安全风险。围绕重点领域制定发布一批区域协同地方标准,并跟踪评估标准实施效果。发挥北京科技创新资源优势,推动区域质量基础设施共建共享。深化国际质量发展合作,鼓励企业、高等学校、科研院所、社会团体开展国际交流与合作,引进国外先进质量管理方法、技术和专业人才。促进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主要贸易国家和地区质量基础设施国际合作,在标准物质研制、卫星导航、5G通讯等方面开展实验室建设、学术交流和人才培养等工作。

            八、保障措施

            (二十三)健全工作体制机制

            将质量工作摆到重要议事日程,建立“党委领导、政府主导、部门联合、企业主责、社会参与”的质量工作格局。健全完善质量工作领导协调机制,统筹推进质量提升行动落实。建立质量督察工作机制,强化政府质量工作考核,将质量工作考核结果作为领导班子及有关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参考。各区、市有关部门要认真落实质量工作责任制,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实施方案和具体政策措施。

            (二十四)完善配套支持政策

            各区、市有关部门要保障质量提升行动经费投入,推动形成支持质量攻关、质量创新、质量治理、质量基础设施建设的经费多元筹集和保障机制。在本市科技计划中安排资金,支持质量基础的共性技术研究和应用重点研发任务。研究将团体标准纳入科技成果统计,给予科技和标准化奖励。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要求组织政府采购活动,确保优质优价,并依法限制严重质量违法失信企业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加大高精尖产业发展紧缺急需的质量相关专业人才引进力度。

            (二十五)强化人才教育培养

            强化领导干部质量发展意识教育,把质量发展纳入有关干部培训教学计划。开展中小学质量主题教育实践活动,提高中小学生质量安全意识。鼓励有条件的高等学校成立质量研究院。支持校企合作,在职业教育中推广现代学徒制,培养专业质量人才。培育新型职业农民,遴选“京郊农业好把式”。弘扬精益求精的工匠精神,评选“北京大工匠”。

            (二十六)加大宣传动员力度

            广泛宣传党和国家质量工作方针政策,讲好质量故事,推介北京品牌。将质量文化作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的重要内容,加强质量公益宣传,提高全社会质量、诚信、责任意识,让质量第一成为全社会共同的价值追求和时代精神。